2008年03月08日 来源:南国今报 作者:毛秋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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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柳州市总工会和发改委邀请15家改制企业的工会主席举行座谈会,就拟定的《柳州市改制企业职工危房改造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力争将本次改造工程做成惠及百姓的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

    3年完成改造 首期启动柳北片试点项目

    根据《实施意见》讨论稿,这项工作将坚持“利民惠民、温馨改造;政府组织、群众自愿;统筹规划、集约开发;试点先行、分布实施;依法办事、阳光操作”等原则,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改造工作。

    柳州市政府的全资国有公司———东通公司为该项目业主。首期启动的柳北片试点项目,将涉及15家企业的职工家庭近3000户,近1万人口,土地开发120多亩,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建设总投资约10亿元,主要采取“财政投一点、政策让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出一点,市场开发补一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

    房屋的建设标准是:职工危房回迁户型设计,要以满足回迁要求为前提,建筑套内面积原则上以50-70平方米为主,最小户型不小于40平方米,最大户型不超过80平方米。回迁楼进行简单室内装修,满足居民进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实施模拟拆迁 拆迁需85%以上业主同意

    本次工程实施模拟拆迁,按照“成熟一块,拆迁一块”的原则,创新拆迁办法。将城市建设需要与群众意愿紧密结合,实现“要我拆”为“我要拆”的根本转变。

    拆迁方案明确:本次拆迁安置,由被拆迁职工代表递交要求拆迁申请,当85%以上被拆迁户认可政策同意拆迁,拟定地块就确定为拆迁区,否则就放弃;拆迁工作人员深入模拟拆迁区,全面掌握拟拆迁区块的总体情况,对有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予以解决,将矛盾纠纷等问题在拆迁之前解决处理好。

    多种安置方式 放弃安置的可认购经济房

    本次改造实施多种安置方式自选,被拆职工可以在选择原地安置、就近安置、异地安置、货币补偿安置等多种方式中选择其一。

    拟订的改造方案中,被拆迁职工符合柳州市公共住房保障制度规定条件,并自愿放弃在改造规定地点安置的,可认购经济适用房;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对持有柳州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职工,被拆迁房屋面积在40平方米(拟定)以下的,选择原地安置、就近安置的,无偿安置到40平方米,再增加面积部分则按该项目的商品房屋销售价格结算。

    记者了解到,2007年柳州市总工会花了几个月时间,做了《关于柳州市职工无房和住房困难状况的调查报告》,这份报告各类数据为即将实施的柳州市改造工程提供了参考。

    调查显示,职工住房困难户较多集中在效益不佳的国有或集体企业,在破产和部分改制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职工在涉及解决住房需求的问题上,普遍希望能够拥有自己产权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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