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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来源:区人民政府公报 作者:

桂政发[2005]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我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桂发[2005]7号)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围绕地方特色培育区域性优势产业,依靠产业带动增收,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区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突出区域特色,优化区域布局,大力培育和发展了糖料蔗、水果、蔬菜、生猪、家禽等一批优势产业,促进了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同时有效地带动了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仍较为滞后,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优势不明显、产业化程度不高、产品竞争力不强的问题还很突出,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全区农业增加值和农民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在继续做强原有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新的优势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是当前推进我区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 我区地处南亚热带,适宜发展的农产品品种众多。根据人多地少,人均占有土地资源有限,自然条件与我国中部产粮大省和西部畜牧大省有很大差别的状况,我区必须扬长避短,走多元产业发展的路子,加快发展农业优势产业集群,形成多个产业共同发展、多个渠道促进增收的格局。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动,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加剧,我区亟需突出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和地方特色,对优势农产品进行强势布局,集中最佳资源、最佳要素,加快发展优势产业集群,打造广西特色品牌,提高农业的整体竞争力,不断开拓和占领市场。因此,加快我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不仅是创新广西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路子的根本途径,而且是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 当前,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调整升级,国内农业产业转移和重组的步伐加快,总体形势对我区加快农业优势产业的发展十分有利,特别是对我区具有明显比较优势、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产业基础的农林牧渔产品,更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加快优势产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握农业经济发展规律,紧紧抓住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构建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目标,巩固提升原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的优势产业,推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确保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在较长时期内保持较快增长势头。

    二、农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区域布局和发展目标
    农业优势产业的选定,总体上要坚持市场导向与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相结合。具体原则:一是选定的产业要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产业的生态适宜性强,产业所在地区具有其它地区难以比拟的温、光、水、土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产品成本低、质量优,在国内外市场上有明显的价格竞争优势。二是选定的产业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产品的国内外需求量大,商品率高,在国际国内市场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经过扶持和发展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备创建知名品牌的条件。三是选定的产业要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产品在一定的区域内已形成生产传统,具备较大的生产规模,能够集中连片生产,区域内商品总量在全区、全国乃至国际市场上占有重要份额,并且具有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的潜力,经过产业化开发,能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更好的经济效益。
    我区糖料蔗、水果、蔬菜、生猪、家禽等原有农业优势产业已具有相当产业规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按照既定的规划、目标和措施,加快实现由规模扩张向提高效益转变,为农业增长、农民增收作出更大的贡献。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势产业选定的原则,重点培育壮大优质粮食产业,以桑蚕、食用菌、烟叶、中药材、香料、花卉为代表的经济作物产业,以草食动物、牛奶业、优势水产品为代表的水产畜牧业,以速生丰产林为代表的商品林产业等新的农业优势产业,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打造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各产业的区域布局和发展目标是:
    (一)优质粮食产业:桂北、桂中、桂东南和沿海地区大力发展优质稻,桂西地区继续发展优质玉米和优质杂粮杂豆,桂东南地区积极发展优质冬种马铃薯、红薯。2005年,全区优质粮食播种面积2400千公顷,总产量1080万吨,粮食单产力争达到或接近历史最高水平。到2010年,全区优质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500千公顷,总产量达到1200万吨。
    (二)桑蚕产业:重点发展桂中、桂西北、桂南3个优势产业带和河池市、南宁市、来宾市、柳州市、贵港市5大优势产业区。2005年,全区桑园面积91千公顷,鲜茧产量1l万吨。到2010年,全区桑园面积力争超过100千公顷,鲜茧产量16万吨,我区成为我国最大的优质蚕茧产区,生丝年加工能力达到1万吨以上。
    (三)食用菌产业:桂中、桂东南地区重点发展蘑菇,桂北地区重点发展香菇,桂西地区重点发展木耳和香菇,桂西南地区重点发展中高温食用菌,中心城市重点发展珍稀食用菌。2005年,全区食用菌产量30万吨,到2010年,力争达到100万吨。
    (四)烟叶产业:以适宜种植烟叶的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作为主烟区,桂林市作为后备烟区,以水源及交通条件相对较好的县(市、区)、乡(镇)、村、屯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实行规模种植、连片开发。2005年,全区烟叶种植面积12千公顷,力争烟叶收购量突破2.5万吨。到2010年,全区烟叶种植面积32千公顷,力争烟叶收购量达到6万吨,把我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烟叶产区,并逐步建成优质烟叶出口基地。
    (五)中药材产业:大力发展加工型中药材,重点扶持地道中药材,抓好濒危药用动植物的保护利用。罗汉果基地重点布局在以桂林市、柳州市为主的桂北地区,山药基地重点布局在桂平、金秀等市(县),山银花基地重点布局在马山、都安、忻城等县,鸡血藤基地重点布局在八步、那坡、融安等县(区),青蒿基地重点布局在靖西等县,广豆根、田七基地重点布局在那坡、靖西等县,水半夏基地重点布局在贵港等市,鸡骨草基地重点布局在玉州、福绵等区,海洋药珍珠、海马基地重点布局在沿海地区。其他中药材品种也要在适宜的区域发展,并向优势区域集中。2005年,全区中药材种植面积36千公顷。到2010年,全区中药材种植面积52千公顷,力争建成规模以上重点地道中药材GAP(种植规范化管理)基地10个,打造3-5个国际知名的地道中药材品牌,中药材产业具有较大规模。
    (六)香料产业:八角基地重点布局在百色、梧州、防城港、崇左、来宾、玉林等市,肉桂基地重点布局在梧州、防城港、贵港等市,松脂基地重点布局在梧州、玉林、南宁等市,茉莉花基地重点布局在横县,山苍子基地重点布局在柳州、桂林等市,桂花、樟树基地重点布局在桂林市、柳州市,灵香草基地重点布局在来宾市,桉树基地重点布局在柳州、南宁、北海、钦州、崇左等市。2005年,八角保存面积360千公顷,肉桂保存面积145千公顷。到2010年,八角保存面积达到400千公顷,玉桂保存面积达到170千公顷。香料产业其他品种的基地建设也要有新的发展,使香料产业成为覆盖全区40个县(市、区)、带动数百万农民致富的大产业。
    (七)花卉产业:大中城市城郊重点发展荫生观叶盆栽植物、园林绿化苗木、盆花、盆景,桂西地区重点开发野生珍稀花卉,高寒山区重点发展中、高档鲜切花和兰花,大力发展以十万大山金花茶为主的茶花、桂林桂花、融水珍珠罗汉松盆景等有特色品牌的花卉。建设以南宁、桂林、柳州、梧州、北海、玉林、贵港等中心城市为重点的12大花卉生产基地和以大中城市为核心的花卉专业市场。2005年,全区花卉种植面积20千公顷,花卉生产效益有较大提高。到2010年,全区花卉种植面积达到26.7千公顷,花卉生产效益显著提高。
    (八)草食动物产业:重点建设桂西、桂中、桂北的肉牛产业带,河池市、百色市、桂林市和养羊数量较大的县(市)的肉羊产业带,北海市、钦州市、玉林市、百色市的肉鹅产业带。2005年,肉牛、肉羊、肉鹅等草食动物肉产量32万吨,占全区肉类总产量的8%。到2010年,肉牛、肉羊、肉鹅等草食动物肉产量50万吨,占全区肉类总产量的9%。
    (九)牛奶产业:重点建设桂中、桂南高速公路沿线的奶业产业带,发展以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梧州市和桂林市为主的荷斯坦奶牛、乳用娟姗牛优势产区,以南宁市、钦州市、玉林市、来宾市、北海市和崇左市为主的奶水牛优势产区。2005年底,全区奶牛存栏量3.6万头,牛奶产量6.5万吨。到2010年底,全区奶牛存栏量75万头,牛奶产量达到110万吨。
    (十)优势水产品产业:重点发展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对虾优势区域,北海、钦州、防城港、南宁、崇左、来宾、柳州、贵港、玉林等市罗非鱼优势区域,铁山港区、防城区珍珠优势区域,合浦县、钦南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港口区、防城区近江牡蛎(大蚝)优势区域,合浦县、钦南区、港口区、东兴市文蛤优势区域,桂林市、梧州市、南宁市、柳州市、来宾市、贵港市、贺州市、玉林市斑点叉尾鱼回优势区域,桂林市、柳州市禾花鲤优势区域,玉林、贵港、南宁、梧州、钦州等市本地胡子鲶(塘角鱼)优势区域,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象皮螺优势区域,合浦县、东兴市锯缘青蟹优势区域,西江流域有关市(县)西江名贵经济鱼类优势区域。2005年,全区优势水产品产量125万吨,到2010年,达到186万吨。
    (十一)商品林产业:钦州、北海、防城港、玉林、贵港、南宁、崇左7市38个县(市、区)重点发展良种桉、马占相思原料林基地,确保沿海两大林桨纸企业原料的供应;桂东地区重点发展以马尾松、大叶栎为主的原料林基地,桂西地区重点发展以西南桦、马尾松、杉木为主的大径级用材林基地,桂北、桂中地区重点发展以马尾松、丛生竹为主的桨纸原料林基地。2005年,全区种植速生丰产林面积166.7千公顷。到2010年,全区速生丰产林面积达到1866.7千公顷。

    三、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
    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关键要依托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带动,进行产业化开发,延长产业链,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格局,促进产业的规模化、区域化、品牌化。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念,坚持用工业化的思路发展农业,用产业化的办法提升农业,把优势农产品基地作为龙头企业的“第一车间”,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
    (一)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按照优势产品区域化、基地建设标准化、产品经营产业化的思路,积极引导,加强协调,大力扶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形成专业化、优质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农业优势产业基地。加快优势产品及其基地标准化建设,扶持建立一批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通过国际质量认证的优势农产品出口生产、加工基地。要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中的主体带动作用,建立和完善区域性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同时,要切实做好种苗繁育、机械化生产示范、技术推广、产销信息等服务工作,为优势产业基地提供技术支撑和良好服务。要积极探索适应形势发展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造,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努力提高优势产业规模经营水平。
    (二)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要把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高新技术产业与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农业龙头企业不断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自治区着力打造百强龙头企业,各市、县(市、区)要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一批区域性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型龙头企业。积极支持优势产业龙头企业通过资本经营、品牌运营等扩大规模;通过技术研发应用、人才培养引进等提高核心竞争力;通过扩大订单规模、设立产业化风险基金等密切与农户的利益关系,构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带动基地和农户的能力;通过新建项目、挖潜改造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促进优势农产品转化增值。建立农业优势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吸引国内外资金发展优势产业,兴办龙头企业,增强优势产业的发展后劲。特别要注重承接随着产业转移落户我区的东部沿海地区传统加工企业,借助其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加快我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
    (三)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鼓励农技推广、供销合作、技术研发等部门和龙头企业、农村经济能人牵头领办以农民为主体、体现农民利益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培育根据产业组建、按照国际惯例运作的农产品行业协会。重点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依法明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其在优势产业规划、生产、加工、销售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规范行业内部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全面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标准化建设,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搞活优势农产品流通。根据优势产业布局规划,切实抓好区域性优势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物流中心建设,并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经纪人,缩短优势农产品与市场的距离。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搞活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积极开展网上交易、连锁经营、直销、代理等新型交易方式,构建货畅其流的优势农产品销售网络。鼓励开展区域性、规模化优势农产品产地、品质、管理和环境认证,以及原产地保护等品牌申请、注册和推广工作,通过品牌建设促进优势农产品流通。加强与优势农产品主销区和销售潜力区的协商与合作,切实做好我区优势农产品在主销区的检验认可、市场准人、开通运输绿色通道等工作,建立稳定的优势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优势产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优势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优势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加强引导和扶持,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把发展农业优势产业与壮大县域经济、实现财政增长、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大力推进,切实加快步伐,使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更加牢固,农业对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相关产业的推动作用更加突出。
    (一)搞好规划,加强指导。自治区各产业主管部门要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各优势产业发展机构,负责制定对应的农业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各地要根据自治区的规划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好本地优势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每年要集中力量重点发展一个或几个带动面广、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产业,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优势产业集群。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善于运用干部带头、基层党员帮助、典型示范、龙头企业带动等形式,引导农民发展农业优势产业。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实行发展优势产业自治区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乡(镇),都要按照产业布局和发展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优势产业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照已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强检查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项指标的变化情况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自治区将不定期地对各地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的工作进行抽查。
    (三)整合资金,倾斜扶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农业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把发展优势产业的有关项目列入本部门的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将本部门掌握的有关资金优先投入发展优势产业。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农产品加工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和扶持贫困村、贫困户进行产业开发的扶贫资金要向符合条件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倾斜。自治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科技三项经费要向符合条件的优势产业倾斜。自治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国债资金要向符合条件的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自治区外贸发展基金要为符合条件的优势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的融资贴息。各地也要参照自治区的做法,整合资金,集中投入,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
    (四)进一步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企业,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免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优势产品生产和加工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开发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免征收增值税;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其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建立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从2005年起,自治区各产业主管部门每年从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中划出一块作为奖励资金,对发展农业优势产业成效突出的地级市,予以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优势产业发展较慢的地级市,要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的项目资金安排上适当给予调减。具体奖惩办法由自治区各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各地级市可采取相应办法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奖惩。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