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中共贺州市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5名处级领导人才。 一、选拔名额和职位要求 1.贺州市财政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熟悉国家有关经济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一定的财政、金融、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贺州市交通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熟悉国家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了解交通行业的管理、道路建设等情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贺州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有旅游规划、开发和管理专业知识,熟悉旅游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工作业务,熟悉旅游规划立项、投资、技术经济分析和旅游资源评估及经济管理知识,有较强的社会交往和组织管理能力。 4.贺州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1名 职位要求: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或信息化管理专业知识;有档案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贺州日报社副社长(副总编)1名 职位要求:熟悉媒体行业的政策法规,了解行业发展动态,熟悉媒体经营运作方式,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战略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选拔范围 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拔,区内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工作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2007年5月31日前任职)或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2004年5月31日前任职),或现任副处级职务。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4.有从事所报职位相关领域或专业的工作经历;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和专业知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四、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拔领导人才,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2008年5月上旬。 贺州市公开选拔领导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贺州市公选办)在自治区新闻媒体和贺州市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简章。 2.组织报名:2008年5月中旬至2008年5月下旬。 报名具体起止时间为2008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报名方式可以是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贺州市面向全区公开选拔领导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向贺州市公选办索取,也可从贺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gxhz.gov.cn、贺州人才网http://www.hzsrcw.com上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5cm(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不能提供报考材料原件的,须最迟于笔试开考前一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贺州市公选办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登记表需经报考者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再向贺州市公选办报名。 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2008年6月上旬。 贺州市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为确保选拔质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10比例的职位一般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 4.笔试:2008年6月下旬。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 每个选拔职位按照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5.面试:2008年7月中旬。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该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6.考察。2008年7月中下旬。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每个选拔职位按照1∶3的比例,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贺州市委组织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 7.讨论决定和办理任职手续:2008年8月至9月。 贺州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提出拟任人选,报贺州市委讨论决定。 为确保选拔质量,如考察人选出现足以影响任职的情况,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对公开选拔的任职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未尽事项请向贺州市公选办咨询。 贺州市公选办办公地点:贺州市贺州大道市委办公楼四楼,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0774-5123952,传真:0774-5123922,邮编:542800,电子信箱:hzgkxb2008@126.com。 本简章由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贺州市公开选拔领导人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
责任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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