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浏览: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杨正根代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11月28日下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

  会议任命杨正根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会议决定:杨正根代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杨正根同志简介:

  杨正根,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江西广丰人,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一级高级法官。

  1982.09—1986.07,江西师范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本科学习;

  1986.09—1988.07,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8.07—1991.0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8.07--1989.10在增城县人民法院锻炼)

  1991.07—1994.09,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4.09—1997.0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1997.07—2000.03,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助理调研员;

  2000.03—2001.03,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03—2008.10,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其间:2006.05--2006.08参加广东省第8期高级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班学习);

  2008.10—2010.12,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级);

  2010.12—2013.05,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

  2013.05—2016.11,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司长(其间:2015.09--2015.12在中央党校第65期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第九届、第十届广东政协常委,第十届广东政协港澳台委员会副主任;

  2016.11—2016.12,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保留正厅级);

  2016.12—2018.05,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保留正厅级);

  2018.05—2021.0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任第十二届广东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2021.07—2021.11,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21年12月免)

  2021.11—2022.0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2.01—2024.1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4.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西西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