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里有了这个专门银行账户,要想使用新屋屯的集体经济资金,必须填报《集体经济资金支付审批表》,而且还要经屯级理财小组、村级审批同意,有了这样一整套规范化的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监督起来有理有据有底气”。宁明县海渊镇北岩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陆琼高兴地说道。
近年来,随着屯级集体经济资金存款增多,涉及屯级集体经济矛盾纠纷和信访举报有所增加,部分村民小组的财务开支出现了“一言堂”的现象,在个别村屯甚至出现了有的村民小组长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就随意出租、转包集体山林或随意出转让山林、土地等现象,漠视集体利益,引发村民强烈的不满。宁明县海渊镇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形势所需和群众所盼,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北岩村新屋屯率先开展财务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破解基层监督难题。
北岩村新屋屯共有54户231人,现有集体资金存款35万余元,主要来源于2000多亩林地租金,每年集体经济收入可达10万余元。
2021年11月30日,在海渊镇纪委和北岩村“1+N”小微权利监督工作站的指导下,新屋屯成立了理财小组,由该屯村民代表会议推荐选举产生,目前有3名成员。根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理财小组代表村民管理本屯集体资金使用,开设专用银行账户存放本屯集体资金,采取账户、密码、公章“三权分立”,分别由理财小组不同成员专责管理,资金使用更安全。
“以前屯里没有专门的银行账户,屯级集体资金只能存入小组长个人银行账户,容易造成资金使用混乱,群众就担心小组长偷偷使用了集体的钱,如今有了这样的管理方式,群众才放心。”新屋屯一村民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今年村级成立了‘1+N’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站,如何有效发挥工作站的作用打通屯级监督‘最后一公里’一直是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重点。”海渊镇纪委书记陈小玉介绍说,通过有力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审批管理、透明的公示监督为全镇屯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使屯级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透明,这也是海渊镇党委加强村屯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村民小组长也成其中的监察对象之一,为了有效预防村民小组长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海渊镇通过开展新屋屯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将在全镇17个村(社区)136个村(居)民小组全面推广屯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新模式。 (周贻刚 凌冰茹)

图一、宁明县海渊镇屯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点现场会。(凌冰茹 摄)

图二、宁明县海渊镇纪委书记陈小玉(左二)正在北岩村检查村集体经济登记情况。 (凌冰茹 摄)

图三、宁明县海渊镇纪委书记陈小玉(左三)正在北岩村向群众广泛征求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意见。 (凌冰茹 摄)

图四、宁明县海渊镇纪委书记陈小玉(左一)正在北岩村向群众广泛征求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意见。 (凌冰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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