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初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把 “一事一议”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群众行路难、喝水难等问题,真正使“一事一议”成为解民意、化民怨、集民智、办民事、赢民心的惠民工程。2012年,全县共争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58万元,县财政配套219万元,带动农民筹资筹劳和社会投入870万元,开工建设66个村级公益事业项目,13.24万群众从中受益。
把好议事关。该县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村内公益事业,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格按照民主决策办事,切实纠正“重申报、轻议事”的错误做法,做到议前公开、议中公正、议后公示,未经村民议事和未公示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真正做到农民的事情农民办、农民自己说了算。
把好审批关。对“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坚持先申报后审批的原则,先由群众对所需建设的项目提出申请,由乡镇进行初审,再由县综改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进行复审,对已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筛选后,将实施项目界定在村内户外的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文体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凡未审批先建设的项目一律不给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批,确保项目既科学可行又符合群众意愿。
把好实施关。对批准实施的项目,如果村民自己有技术能力建设的,则不对外承包,由村民自己负责建设,村委会进行全程监督。乡镇财政安排专职项目督察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实地督查,确保完成方案和预算规定的工程数量。县分管领导深入实地加强工作指导,项目配套相关技术人员指导施工,严把项目工程质量关。在上级资金到位前,县财政局多方筹集、整合资金,突出重点,及时将资金拨到各乡镇,让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加快建设步伐。
把好验收关。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局、交通、审计局等部门专业人员通过现场察看、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方式,严格检查“一事一议”项目的建设时间、工程规模、资金投入和村民筹资筹劳情况,验收合格再对其进行资金拨付。
把好后续管护关。项目验收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落实项目后续管护措施,凡管护办法没落实到位的,不予验收,不拨下欠工程款,确保项目建成后,群众长期受益。
把好财务关。县财政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验收结果、审批意见,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专户,再由乡镇财政所凭群众筹资缴款单、验收表及工程税务结算发票等相关资料,按照财政报账制的规定转账支付给施工单位。
把好奖惩关。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各乡镇实施情况进行评比、通报。对实施得好的乡镇,给予一定奖励并对下年度的申报项目进行优先安排,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对实施得好的项目点,在全县内树典型、广泛宣传,鼓励其他村屯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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