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29日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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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部署和要求,2005年5月,我省成立了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7年来,省联社作为省政府管理农村信用社的平台和载体,很好地贯彻了国务院的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行业职能,实现了较快发展和质量、效益提升,金融与“三农”的互惠共赢,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夯实了基础,增强了动力。

  当前,湖南正处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农村信用社一定要把握好机遇,正确认识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强化“三农”服务宗旨、突出“三农”改革方向、把握“三农”服务特点和要求中谋划改革和发展,不断提升农村信用社的综合竞争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积极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发展实体经济,是促进金融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全省农村信用社要把支持实体经济落实到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上来,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的指导思想,切实提升“支农”、“支小” 、支持县域经济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一要扩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投放总量。中央在明确继续实行稳健货币政策的同时,强调指出要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全省农村信用社要贯彻好这一工作部署和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全年新增贷款高于上年水平,为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省联社要合理安排和调度信贷投放规模,把握好信贷投放时机、力度和节奏,引导信贷投放平稳有序增长。二要突出信贷支持重点。协调好农村信用社自身的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配合,按照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的要求,重点支持农业现代化,稳定粮食生产;支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和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县域经济的投入力度,发展富民农业。三要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要着力发挥科技、信息的支撑作用,积极开发、应用切合农村特点、贴近农民需要的各类服务产品,广泛提供多层次、多方面、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把重点放在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机制上,努力满足农户、种养大户、商户和小微企业贷款需求;进一步拓展社团贷款、银社贷款,努力满足发展现代农业所需的大额贷款需求;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扩大抵押物范围,努力扩大服务对象和领域。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深化改革是推进农村信用社持续稳定发展的动力,必须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化解风险、突破瓶颈,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要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要坚持立足当地、服务“三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动县级联社产权制度改革。推动高风险县级联社、城区机构、城区和农区结合比较密切的机构开展股份制改造,有序推进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在产权制度改革中,要注意合理设置股权,积极引进各类优良的战略投资者,不断优化结构。二是要积极推进高风险联社改革深化。要按照《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要求,规划好高风险机构深化改革方案,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大力帮助清收不良贷款、注入优质资产化解历史包袱等手段,有效处置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等良好机构向系统内参股,通过市场化方式对高风险联社实施并购重组,特别是要注意借助战略投资者在资金、人员、管理、项目等方面的优势,帮助高风险机构提高发展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和转换经营机制。要遵循“股东参与、简化形式、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深化改革过程中,要避免简单“翻牌”、盲目扩张,在坚持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前提下,大胆借鉴现代股份制银行的科学管理理念、规则和流程,紧密联系农村信用社实际,建设精简高效的管理构架,加快转换经营机制,提升县级联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

  着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防范和化解风险是金融机构的生存之本。要围绕切实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强化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形成有效措施,确保农村信用社安全发展。一要确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始终坚持审慎经营,把握好质量、效益、风险的综合平衡,用有效、到位的风险控制推动业务经营理性发展,实现规模、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二要严格内控防风险,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架构与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把风险管理要求落实到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形成覆盖全面、执行有力、控制有效的制度体系。三要狠抓重点防控风险,高度重视信用风险,切实加强信贷管理,确保新放贷款质量;加强不良资产的清收化解,着力化解存量风险;要以案件防控为重点,严格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拥有不断壮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是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为此,需要不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一是要建立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品德、能力、业绩及专业知识为重点,建立健全适应现代金融企业发展要求的绩效考核考评和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工作能力强、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队伍。二要优化队伍结构。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发展需要,积极引进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要围绕提升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推进员工队伍结构优化,着力打造一支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农信员工队伍。三要加强培训教育。要适应商业银行改革和现代金融发展的需要,坚持市场化、商业化、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不断开展系统化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各类高水平、高素质的金融专业人才。要注重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操守、执业道德水平,形成廉洁自律约束,增强整个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改革发展合力。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支持小微企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各项改革,都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给予政策支持,需要相关部门给予扶持。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在支持、扶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中,一要增强现代金融观念,自觉按经济金融规律办事,充分尊重农村信用社的独立法人地位,维护农村信用社的正常经营秩序;二要增强监管和服务意识,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发展和改革的指导,加强对防范金融风险的领导和监管,注意防范和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支付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三要为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构建良好的环境,要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清理取消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经营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政策,落实好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要优化法治环境,严厉打击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行为,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经济案件的追赃、追逃力度,提高胜诉案件的执结率,切实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四要帮助农村信用社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扶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银监部门既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监管,更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服务、指导和支持,指导、督促农村信用社增强支农服务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帮助,加大对支付结算等服务功能创新的支持力度,财政、税务部门也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并对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服务县域经济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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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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