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21日 来源:红网 作者:廖洁 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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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湖南召开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对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县域经济考核实施办法》进行探讨。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徐明华主持会议。

  按照四大区域分类考核县域经济

  会议认为,两个文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规定对先进县市区实施分类考核,即规定从2013年起,湖南将按照长株潭、环洞庭湖、泛湘南、大湘西四个区域,对县域经济进行考核评估。通过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科技创新、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等指标权重,更加注重考核各地经济发展总量、人均均量、发展质量的统一。

  此外,湖南还将加大对先进县市区的表彰力度,在最新修改的《县域经济考核实施办法》中,对10个经济强县市和20个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的奖励拟由2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

  扩大县域经济管理权限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湖南拟选择经济强县和人口90万以上大县,进行扩大经济管理权限试点,赋予试点县市与地级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

  该文件规定,省级行政审批权,试点县市能够办理的(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以及水电、矿产开发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等项目外),原则上直接放权或委托给试点县市。

  试点取得经验后,扩大推广范围。县(市、区)争取上级支持的项目申报实行双轨制,不需市级配套资金及平衡安排的项目,由县(市、区)直接报省,国家、省的项目资金由省直接安排到县(市、区)。

  梅克保表示,这两个文件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后,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符合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四化两型”的战略精神。

  他要求,《县域经济考核实施办法》要进一步细化、量化,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各个部门要增强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认真研究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从2008年起,湖南省对县域经济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公布。会议强调,凡考核年度内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被“一票否决”的县市区,将取消表彰资格。

  湖南省直相关单位、部分县市区和省内知名经济学专家参与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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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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