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19日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郭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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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太原市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的情况汇报",太原市下放106项事权至试点县(市),涉及13个部门。

  扩大县域管理权限,旨在增强县域自主发展的能力和活力。去年底,山西省正式启动扩权强县试点工作,首批确定22个试点县,太原市清徐县、古交市位列其中。

  原由市环保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总量,由试点县(市)环保主管部门直接核定,抄报市环保主管部门;试点县(市)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证,由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设立权下放到试点县(市)……太原市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共计106项,涉及13个部门。

  下放的事权项目,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类,土地管理、资源开发及地质环境保护类,环境保护项目审批管理类,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管理类,人力资源审批管理类等,涉及部门包括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委、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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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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