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09日 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卜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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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4月1日起,凡首次出资1000万元以上、冠“贵州”行政区划名称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再也不用到省工商局,可直接在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工商机关办理。这是省工商局日前将7项行政许可权下放到市(州)或县级工商机关,进一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

  这次下放的行政许可还包括:冠“贵州”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下放至各市(州)及县级工商局;首次出资在1000万元以上,冠“贵州”行政区划名称的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登记权下放至县级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受理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受理登记延伸到县级工商局等。对部分登记事项,申请人可根据其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在省、市(州)、县级工商局申请登记。

  省工商局要求各市(州)、县级工商局要及时做好衔接过渡工作,理顺关系,统筹协调,加强管理,搞好服务,做好干部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用好下放(委托)行政许可和备案权;对涉及本单位需要履行的下放(委托)管理事项,要及时配备人员和相关硬件设施,简化登记程序,确保下放(委托)事项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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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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