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卫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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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5日从民政部救灾司获悉,为帮助各地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财政部、民政部安排63亿元中央冬春救灾资金。

  12月15日,财政部、民政部下拨第一批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0.4亿元,同时要求各地将中央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按照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要按照“专款专用,保障重点”的原则,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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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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