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21日 来源: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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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奖励暂行办法》。该办法将四川省所有县(市、区)纳入考核范围,以GDP增幅、入库税收收入增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为四大指标考核县域经济发展,并分别占30%、30%、20%、20%的权重。从今年起,对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区)的领导班子,排名进入前20位,将获得省政府重奖。

  税收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财力保障。该办法将入库税收收入增幅位列考核指标第二位,所占权重达到30%,凸现了税收收入在各级政府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同时提升了税务部门的地位,强调了税务工作的重要性,将更加激励税务部门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收入任务,为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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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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