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6月19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文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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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梧州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提出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的限制、放宽公司注册资本条件、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支持公民依法自主创业、支持出口型企业发展国际商标品牌等政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积极服务和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

    报了解,梧州市工商局还实行企业筹建登记制度,对企业申请登记的项目涉及前置审批而暂时无法提交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的,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人身安全、影响环境以及国家严格控制的项目外,可先办理登记,确认主体资格,待企业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再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由登记机关核准相应的经营范围,确认其经营资格。

    同时,该局为支持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工作,实行“零收费”、“无障碍”服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登记注册费和工本费,免予年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既可以开展单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合作与服务,也可以开展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合作与服务;既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合作,也可以跨地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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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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