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6月04日 来源:玉林日报 作者:禤繁 通讯员 陈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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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仅2006年就免征所得税1931万元,而2007年免征所得税4736万元,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额就超过6000万元,达到6667万元。”兴业葵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批准免征其2006-2008年企业所得税,该企业预计三年间减免税占其投资额的30%,但是该公司用这笔减免税款在2007年动工建设电力生产项目,此项目建设完工后又将为玉林市增加近千万元的税收。多年来,玉林市国税部门通过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从税收优惠政策中得到实惠,用所免征的税款直接用于增加投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在增加企业收入的同时,也培植了税源,为玉林市税收收入的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我们针对玉林经济的特点,立足本地资源、地理环境、地域优势,进行税收筹划,筛选出适合玉林市最优惠的税收政策。”市国税局所得税科科长告诉记者,从国家到地方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而其中“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和“老少边穷”税收优惠政策在玉林市能获得的优惠较多,因此他们主要选择了这两个政策。从2002年到2007年共批准或上报区局批准了1192户(次)企业减免税,累计减免税款34780万元,其中减免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有1252户(次),减免税款17197万元。

    在玉林市,不少企业通过减免税照顾扶持,已成为玉林市重点税源企业。燕京啤酒(玉林)有限公司在玉林市落户之初,国税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可在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期满后又随着该公司的调整按(区外投资者)投资经营所得免征后两年的企业所得税,该公司随即将减免税投入到新增二期生产线建设,该生产线建成投产后,使该公司的产能达到20万吨,为玉林市经济更添动力,税收杠杆作用在玉林市的新办企业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和体现。

    然而,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也是一个严谨的过程,国税部门事前对相关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核实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给予减免后加大核查力度,监督税款是否用于发展生产,同时密切注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减免税的条件是否发生变化。通过一系列的严密措施,目前玉林市的企业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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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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