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1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卢彬彬 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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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至9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会议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近期对人大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对做好2008年的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进行了交流沟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副主任委员张学忠、刘振华、隋明太、姜兴长出席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驻桂4名全国人大代表和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领导出席会议。

  吴恒在座谈会上说,在全国人大的指导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作用,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和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也有了新进展,特别是在参与立法和议案办理工作、监督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调研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为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就做好今年人大内务司法工作,黄镇东在会上指出:一是要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自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把党中央提出的要求落实到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中。二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人大内务司法方面的各项工作。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把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四是要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以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的社会领域立法工作;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五是要加强交流、沟通,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开创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新局面。

  与会全国人大代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司委领导在座谈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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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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