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5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唐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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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交通厅、柳州铁路局、广西军区政治部、武警广西总队政治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号召全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

  捐款为主捐物为辅

  据悉,今年4月以来,我区先后遭受了风雹、洪涝、台风、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局部地区雨情和灾情比较严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当前,天气正逐渐转寒,灾区和贫困地区许多群众面临恢复重建、缺衣少被等方面的困难。为了切实帮助灾区和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今年11月继续开展全区性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

  活动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这次捐助活动以捐款为主,也可以捐赠御寒过冬衣被。捐款主要用于特困灾民恢复重建住房和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

  运送物资车辆免收通行费

  铁路部门负责捐助物资的铁路运输事宜。通知要求,各铁路站在接到运输任务后,要优先安排运输计划和装卸车,保证捐助物资尽快运输到目的地。

  交通部门负责捐助物资的公路运输事宜,协助民政部门组织运力,保证运送捐助物资的车辆通行。在今年11月到2008年1月期间,对于运输捐助物资的车辆,应持有加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印章的车证,公路沿线的各收费站要让其行驶“绿色通道”专用通道,确保运送捐助物资的车辆优先、快速通行,免收其车辆通行费。

  自治区不安排对口支援

  根据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捐助活动组织协调,以及捐助款物的接收、整理、发放和公示工作。根据今年灾情程度,自治区不安排对口支援,各地是否开展对口支援,由各市确定。自行解决群众过冬衣被确有困难的市,要及时向自治区民政厅报告,民政厅将从自治区本级和广东对口支援的捐助物资中进行安排。今年汛期已经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了救灾捐赠活动的市、县,可不再重复组织大范围捐助活动,将已开展的捐助活动情况纳入这次活动汇总统计。

  区直机关、广西军区机关、武警广西总队机关所募集的捐助款物,于11月25日前送到自治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由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分配灾区。各单位也可以将所募集的款物商自治区民政厅后,自行送往灾区和贫困地区。其他驻桂解放军、武警部队所捐款物,交当地民政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统一调剂。

  附捐助款物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579号;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账号:802703491108096001;联系电话:0771-401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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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00万元助广西灾民倒房重建

  11月12日,自治区财政厅和民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中央和自治区本级的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资金4600万元已经到位,将下拨给广西各灾区,帮助1万多户灾民进行倒房重建。

  此次下达的资金,包括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700万元,自治区本级救灾捐赠款900万元。将按以下补助标准分配:特困户(含五保户)每户补助5000元,困难户每户补助3000元,一般农户每户补助1500元。

  通知要求,资金用于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在基层发放过程中,要保障重点,按照因灾倒房户的自救能力分类救助。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问金的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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