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5日 来源:龙胜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作者:胡学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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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机协管员队伍建设,在村民委员会明确农机协管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就整个广西而言,目前尚有部分村民委员会没有配备村级农机协管员,已经配备村级农机协管员的村民委员会,方式方法形式多样、五花八门,对村级农机协管员的配备和管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村级农机协管员的配备和管理达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所提的要求,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如何配备与管理村级农机协管员笔者经过一番调查研究初提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配备村级农机协管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深入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积极性大大提高,促进了农业机械拥有量的快速增长,农村社会农机总动力不断加大,农业机械的台(套)数不断增多。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6年末,全区共有拖拉机78.27万台,耕整机61.75万台,旋耕机17.67万台,播种机4554台,水稻插秧机1.20万台,联合收获机1.55万台,机动脱粒机56.61万台。随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乡、村、组道路在逐年快速延伸,尤其是等外道路已基本覆盖所有的自然村和一半以上的自然组。但由于财力物力紧张等原因,多数地区疏于对村组道路的管理和维护,等外道路安全隐患较多,且农机手素质参差不齐,农机管理人员力量薄弱,农机管理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农办机〔2017〕1号)第五点规定:“强化乡镇政府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积极发展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解决好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监管空白的问题。”在村级配备农机协管员,发挥其在宣传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员”作用,在新农机推广、购机补贴中上传下达的“联络员”作用,在村级农机安全管理中前沿哨所的“战斗员”作用等,能有效解决村级农机管理问题,使农机管理工作逐步趋于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四级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农机安全生产的环境。

  2010年,桂林市下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配备村级农机管理员的通知》(市政办(2010)224号),率先在全区配备村级农机管理员,为该市农机安全生产长期保持平稳态势,持续十几年无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成功创建首批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起到积极的助力作用。

  二、村级农机协管员配备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农机协管员配备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目前各地配备农机协管员的情况来看,尚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的方案,有的地方见子打子,少一个补一个;有的地方,任人唯亲,乡镇分管领导或农机站长说哪个行就要哪个;有的地方则考虑半额村干部待遇低,统一安排半额干部;有的地方甚至随便上报一个村干部名字,到手的报酬大家分等等。农机协管员中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有男有女;有懂农机的也有对农机一窍不通的;有带病工作的也有四肢不全的等等。导致农机协管员的岗位报酬有人领,但具体做事找不到人,农机协管员的岗位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村级农机协管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由于多数的农机协管员是由村两委干部兼任,而村两委成员一届任期三年,成员变动比较频繁,导致农机协管员队伍也很不稳定;由于县乡农机部门培训师资队伍力量薄弱,不能及时的对农机协管员进行轮训,农机协管员的政策、法律和业务等综合素质普遍不高,有的农机协管员到离任时还不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对业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更是一知半解,甚至一窍不通;由于地方财政实力不足,农机协管员的月工作报酬普遍在100—200元之间,由于待遇不高,农机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普遍不强,对待工作主动性不高,往往是上级农机部门安排一件做一件,而不是对照自己的职责去抓工作;农机协管员普遍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必配的装备和应享的福利待遇,工作缺乏荣誉感和安全感;同时,由于农机协管员属县、乡、村三级管理,没有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加强对农机协管员的管理,农机协管员时常是无所适从,有时又处于三不管地带。

  三、村级农机协管员配备和管理的建议

  (一)把好入口关,配备好村级农机协管员

  村级农机协管员的配备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招聘办法,规范招聘程序:

  首先,明确招聘对象。各行政村设置农机协管员一名,有条件的自然村可设农机协管员。村农机协管员原则上由村党总支部(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也可从村两委其他成员、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农机大户中推荐。

  其次,把好用人审查。村农机协管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是遵纪守法,热情为民。要有较强的法纪意识,依法办事,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二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要热爱本职工作,充分认识到村农机管理工作的社会价值,忠实、自觉地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做好本辖区的农机管理工作;三是认真负责,实事求是。要认真负责,全面分析本村农机发展现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本村农机化管理工作全面发展;四是勤奋好学,熟悉业务。要勤奋学习农机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农机管理基本业务;五是态度谦和,善于沟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态度谦和,善于与广大农机户沟通,引导广大农机户逐步提高农机安全意识;六是文明驾驶,无不良记录。要求三年内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记录。

  第三,做好例行体检。由乡镇农机站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到乡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驾驶员体检标准执行,杜绝身体不合格者进入农机协管员队伍,确保安全上岗。

  第四,做到公示聘用。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和村委会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所在乡镇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报县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二)把好质量关,建设管理好村级农机协管员队伍

  首先,明确工作职责。农机协管员在任期内必须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积极传播农机科技知识;二是做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示范、引进工作,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引导建立本村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合作社,组织农业机械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四是做好农机作业、跨区作业和组织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工作;五是负责本村农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本村农机驾驶员(操作手)的年审、培训和拖拉机注册、年检的组织以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六是及时向县农机监理站上报辖区内发生的农机事故;七是做好农机化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本村农机化工作开展情况;八是完成农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其次,严明奖惩办法。农机协管员在聘用期内由县农机局进行考评及管理,聘用期满后由县农机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聘用期间,对明确工作职责目标,工作表现较好,能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目标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出现工作消极怠慢、违法违纪或违反协议的,县农机局将给予批评,直至解聘。

  第三,强化素质教育。一是岗前培训。新聘用的农机协管员统一由县农机局进行集中培训,明确自己工作职责,学懂相关农机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农机基本常识,培训合格者由县农机局发证上岗;二是专项业务培训。根据农机工作的时点要求,由县农机局或乡农机站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农机新品种新技术、管理知识、统计业务、信息上报、事故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等业务知识;三是自由学习。县农机局定期或不定期给农机协管员发放学习资料,农机协管员要结合电视、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学习,及时掌握新政策、新法律法规、新技术、新机具、新知识,了解农机工作新动态等;四是交流学习。在任期内,农机部门不定期组织农机协管员跨乡跨县参观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请进专家能手传授先进技术、传播农机科技知识。

  第四,加强组织保障。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把配备好发展好村级农机协管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聘请农机协管员所需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人员经费由县、区根据自身财力及农机协管员承担工作任务而定,并按季度发放。同时,应当给每位农机协管员购买简易人身保险,确保其生命财产安全。(龙胜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 胡学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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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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