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3日 来源: 作者:林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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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重大方针。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尽快补上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发展短板成为决胜全面小康的当务之急。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建设振兴战略”,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高度,以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的重大战略,也是我们党始终坚持谋求人民幸福的初心秉承,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力。振兴乡村,催人奋进;美好蓝图,令人期待。

  广西作为有超过3000万农村人口、一产比重仍占15%的农业大省(区)和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加紧迫、尤为重要。要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全面实施农业产业振兴、农村生态振兴、乡风文明振兴、农民生活振兴和城乡融合振兴。要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生态+”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三区三园”建设引领农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农业新型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要纵深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和幸福乡村建设,让八桂大地处处是看得见青山、留得住绿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家园;全力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健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提升农民生活幸福指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土地制度等改革,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力,构建要素优化配置、有机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

  (作者为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广西农科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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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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