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1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邓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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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污染是指土地因受到大气酸雨、生活垃圾、生产废气等毒害物质侵蚀,使土壤原有的性状和生产潜力恶化或丧失,从而导致土地上的农林副产品和人畜禽渔等所受到的危害及陆地生态系统的退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村因各种外源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而导致的土地污染问题已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和农产品安全。加强农村土地污染治理刻不容缓。

  加强农村土地污染治理制度建设是一项标本兼治之策。一是建立农村土地污染摸底排查制度,为土壤标准的制定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二是建立农村土地污染的整治和补救制度。土壤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一旦被污染再进行修复是十分困难的。建议相关部门建立土壤生态补偿基金制度,专项用于指导农民如何恢复和提高土壤功能、如何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并对造成污染的农村土地进行补救治理。三是建立农村土地污染预警制度。对可能造成土地污染的生产生活行为等,建立一整套提前告知制度。四是建立土地污染治理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产业项目环保评估制度,抓紧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保评估和审查办法,力争使所有建设投资项目都要进行环保评估和审查。落实完善土地污染的治理政策和机制,充分运用价格、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减少对土地的污染。同时,强化领导责任,确保经费投入,加强部门配合和舆论宣传,强化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保障土地污染治理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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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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