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2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广西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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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区补贴种粮农户的做法是“三管直下”,这力度之强,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这两项财政补贴,属于“普惠制”,全区所有种植水稻的农民均可享受,其中农资综合直补包括种植玉米的农民也能享受,种粮直补则惠及40个粮食主产县。

  这三项针对粮食种植的专门补贴,既有中央财政的直拨资金,也有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充分体现国家对我区“三农”的关心和支持,也充分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三农”的重视和关怀。

  我区是水稻主产区,播种面积列全国第3位,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省区。面对农业人口多、农民还不富裕的区情,以及粮食商品率、人均占有量不高的实际,我区的粮食安全必须立足于自身。我区的农业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粮食生产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就会引起粮食产量的较大波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抓好粮食生产,有效地保护和提高我区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实践证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政策效应明显,农民实惠增加,增产效果显著,是一项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大喜事,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坚决拥护和热烈欢迎。认真贯彻落实好这项政策,能有效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提升粮食产业化水平,从而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对粮农直补,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直接与农民群众打交道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扎实推进直补工作,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好,把这件实事办实,让农民高兴,让上级满意,让社会认可,为实现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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