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2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蒋群星 杨 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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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近日获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今年将从五个方面加大信贷支农力度,进一步发挥在广西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

  继续做好收购信贷资金供应管理工作。及时足额保证自治区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和最低收购价收购的资金供应。对各级政府下达的其他调控粮食收购计划,在落实利费和价差亏损补贴的前提下保证资金供应。积极支持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入市自主收购,多渠道解决农民售粮问题。

  制定支持广西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长远规划。根据农发行信贷业务对象扩大到农、林、牧、副、渔产业化龙头企业,并获准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的实际,研究制定支持广西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长远规划。按照“龙头带动,产业经营,有效融资,促进发展”的思路,走出一条“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辐射千家万户”的支农模式。通过信贷支持,在我区努力打造几个支柱产业,作为支持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工程。

  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打造农业产业化百强企业”战略的实施,重点支持百强企业名录中的糖业、林产业、粮油加工业、木薯酒精、桑蚕业、食品加工及港口加工贸易一体化等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增强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同时,积极配合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积极支持港口加工贸易一体化龙头企业发展。

  做好其它几项信贷支农工作。一是加大对食糖和化肥商业性储备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工业短期食糖储备。对商业性化肥储备,重点支持资产规模较大、当地市场份额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地市级化肥储备企业。二是因地制宜,根据行业和区域发展实际,重点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经济特色的中小型加工企业。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低风险财政垫付性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项目。四是做好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的准备,建立好项目库。

  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六部委关于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借鉴五部门印发宁夏自治区粮改经验,准确把握中央政策,积极参与粮改,积极推进粮改,积极支持粮改。充分利用农业政策性金融杠杆,支持和引导粮食购销企业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健康发展。同时,通过积极推进粮改,认真解决包括粮食财务挂账在内的遗留问题;通过积极支持粮改,进一步改善客户结构;通过积极支持粮改后的企业,进一步做大主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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