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2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秦崇广 梁 炎 封之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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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中旬,笔者来到容县黎村镇采访,该镇平洛村73岁的老婆婆徐纪球笑容满面地告诉我们,她做梦也没想到,最近她因患心肌梗塞住院共花去84679元医疗费,由于她已交10元钱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月上旬,镇新农合办公室一次性给她补偿18318.8元,大大减轻了她的家庭经济负担。据统计,至今年4月15日,容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547538人,参合率达80.51%。从2006年1月至今年4月上旬,全县共发放新农合补助金额951.73万元,其中12648人次获得住院补偿,补助金额710.68万元;171775人获门诊医疗补偿,补助金额191.52万元。

  容县是广西第三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经过广泛发动,该县2006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426634人,占全县农民人数的62.61%。今年以来,该县进一步发动,用“政府出大头、农民出少量,解决看病难”的事实启发群众,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几个月便增加了120904人,增长17.9%。

  为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关系到解决农民“看病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办好办实,容县除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县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相应的办事、检查监督机构外,还认真落实配套专项经费,县财政按参合人员每人6元的标准配套资金,去年共配套240多万元,今年则增加到328.5万元,加上中央、自治区、市下拨和农民每人每年交费10元,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年人均有医疗补助基金50元。

  容县本着既能解决农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又能兼顾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原则,首先制订出台了《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等配套性政策文件,对新农合的筹资标准、基金使用管理、医疗救助补偿以及医疗卫生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乡镇每月向社会公布新农合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各行政村定期公布参合人员名单和补偿情况,保障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其次,完善制度,简化手续,方便农民就近、及时领取补偿基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后可直接到所在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领取住院补偿基金;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后将有关材料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直接到所在乡镇合管办领取补偿基金。该县还将报销用药目录由2006年的348种西药和中成药扩大到今年的2003种,对住院费用一年累计超过1万元的实施大病救助办法。去年至今年4月上旬,该县获大病救助的农民患者397人,共补偿金额163.54万多元,人均4119.6元,其中徐纪球、宾月珍、陈丹静等3位住院农民分别获补偿18318.8元、14483.7元和1372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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