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新建可通行平陆运河的内河船舶“桂平鸿达8339”船在贵港海事局顺利办结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成功获得金融机构近500万元的抵押贷款。这是新建可通行平陆运河内河船舶的首笔船舶抵押融资贷款,标志着适航平陆运河新建内河船舶,在获取金融支持、盘活资产价值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为平陆运河航运经济发展建设注入了强劲的金融动能。

“桂平鸿达8339”船。麦朗 供图
据了解,“桂平鸿达8339”轮为贵港籍船东投资新建的散货船,船长77.84米,设计载货量4289吨,其设计与建造均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对A级航区船舶的规定,并符合航行钦州湾河海交界区相当A级航区的技术要求,是未来“江—河—海”直达运输的主力船型之一。此前,“桂平鸿达8339”船已相继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与《船舶国籍证书》,已具备在平陆运河至钦州湾河海交界区相当A级航区合法航行的条件。此次成功办结船舶抵押权登记,标志着该船在完成所有权确认与航行权赋予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通了资产融资渠道,为船舶投入平陆运河运营提供了坚实的金融保障。

海事执法人员检查桂平鸿达8339船锚设备。刘昌平 摄
为确保该笔融资业务顺利落地,贵港海事局创新服务模式,组建“平陆运河船舶服务专员”团队,主动前移服务关口,在船舶建造阶段提前介入,与船东、船厂、金融机构及检验机构建立多方联动机制,系统梳理并解读船舶抵押权登记政策与流程,针对抵押合同、价值确认等关键环节提供“一对一”专业指导。在船舶完工并取得所有权登记证书后,贵港海事局立即启动“融资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同步审核、快速办结”的工作模式,依法对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双方身份及船舶价值确认书等文件进行高效审查,在确保材料齐全、程序合法、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仅用1个工作日即完成了船舶抵押权登记,确保了信贷资金及时到位,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压力。

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向申办人发放抵押权登记证书。彭瑾 摄
贵港海事局政务中心主任毕昌明表示:“船舶抵押权登记是船舶融资和物权保障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信贷安全和债权人权益。为新建运河船舶高效办结首单抵押权登记业务,是海事部门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平陆运河国家战略的具体行动。通过专业化前置服务与流程再造,我们有力提升了船舶资产的融资效率和流动性,吸引更多金融活水浇灌运河航运产业。”
此次“桂平鸿达8339”船抵押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结,为后续大批量新建、改造适用于平陆运河的船舶获取金融支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例,进一步增强了市场对平陆运河航运产业发展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