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 09:01:11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

11月14日

自治区扶办发布

《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等8个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的公示》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等8个县

退出贫困县序列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厅字〔2016〕16号)、《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桂办发〔2017〕41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我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标准的通知》(桂扶领发〔2018〕13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贫困县退出第三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区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请2020年脱贫摘帽的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那坡县、乐业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进行了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经过严格评估检查和报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以上8个县符合贫困县脱贫摘帽标准,拟摘帽退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0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监督值班电话::0771—2803204;邮箱:gxfpxfb@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4日

编辑:莫晓遥  作者: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