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2 11:15:15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广西:5月底前养老金按上调后标准足额补发

  记者今天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广西确定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下月起,在中央规定每人每月55元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再增加20元,达到每人75元/月,并自2013年1月起补发。

  据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包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次广西统一提高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20元,将由自治区、设区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即自治区与设区市按6:4比例承担,自治区与县按8:2比例承担。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自治区人社厅要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修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参数,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信息数据进行核查,2013年5月底前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4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确保我区城乡居保符合条件人员按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并足额补发应补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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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增20元

  

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增20元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2013年1月起,我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央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达到每人每月75元。据了解,我区此次统一提高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20元,将由自治区、设区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即自治区与设区市按6:4比例承担,自治区与县按8:2比例承担。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及时修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参数,在今年5月之前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至4月的基础养老金。

  记者了解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这就使得收入较低的居民也能参保。同时,考虑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缴费能力和城镇消费水平普遍高于农村居民,也有多缴多得的需求。因此,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100元至1000元共10个档次,由参保人在多档中选择,以适应不同水平群体的需求。据介绍,此前我区已有1586.4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将有491.31万名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能享受到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待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保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139是根据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平均余命和预期利率计算出的经验系数,与目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一致的。

  养老金调整4月20日前发到位 算算你涨多少养老金

  2013年广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于近日正式下发。针对退休人员普遍关心的养老金调整事宜,近日,有许多市民咨询基本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自己可增加多少养老金等问题。为此,记者走访了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对此次养老金调整政策进行了举例说明:本市退休人员张师傅,1947年10月出生,1965年11月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42年。根据张师傅的实际情况,对照养老金调整文件规定的调整标准可以计算出其每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第一项,凡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在2012年12月按规定核定了基本养老金,并在2013年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

  第二项,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张的累计缴费年限为42年,每月可增加84元;

  第三项,截至2012年12月31日,张的年龄为65岁零2个月,按规定该项不满1周岁的月份不计,取65周岁进行计算,每满1周岁增加0.5元,可增加32.5元。

 

  以上三项合计,张每月可增加基本养老金201.5元。此外,张若符合以下条件的,每月还可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年龄超过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开始计算,每年长1周岁再增加10元;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月可再增加基金养老金5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月可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50元;

  3.截至2012年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柳州市具体范围是: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每月可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以上规定调整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72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720元计发。

  据了解,本次养老金调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社保局正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实施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今年1至3月增加的养老金随4月份养老金一起于4月20日前发放到位。

  广西连续第九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广西从2013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广西自2005年起,连续九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此次调整,采取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办法,既重视公平,也强调效率,同时关照特殊群体。

  对退休人员的普遍调整:

  1.人均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

  2.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

  3.按退休人员年龄计算,每满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特殊群体予以倾斜调整:

  1.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50元。

  2.对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3.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确保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1720元。

  4.对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编辑:spring  作者:黄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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