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09:18:04 平桂区委宣传部  平桂区人民法院

  平桂讯 被执行人廖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于近日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这是今年1月19日该法院成立以来,首次运用罚款手段对无视法院报告财产令的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黄某林与廖某、黄某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廖某向黄某林借款15万元,借款到期后,廖某一直未予还款,黄某林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廖某、黄某仙需归还黄某林15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廖某在支付完15万元本金后,拒不履行利息23000多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收案后,通过邮寄方式向被申请人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廖某未予理会,执行干警又通过电话和短信的方式再次通知廖某,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廖某依然以各种理由拖延。后执行局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到了廖某的银行账户内有存款,由于廖某拒绝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遂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决定。再通知廖某后,廖某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及缴纳罚款,法院依法对其账户内存款进行划扣。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想方设法规避、妨碍和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对于这样的“老赖”,平桂区法院下了“狠招”。“运用罚款手段促进执行,极大威慑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赞誉。”该法院的一名执行法官说。(陶胜平刘晓)

编辑:拔萝卜的萝卜  作者:陶胜平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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