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4 16:11:53 火花

摘要: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并非只能等待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持续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然而,从司法实践来看,取保候审的争取并非易事。根据《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117,28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752,594人,逮捕羁押率约为67.36%。同年,全国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4,422件次,提出变更建议或直接变更24,660件次。这意味着,在已被逮捕的当事人中,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最终实现取保候审的比例仍然较低。正因如此,选择一支精通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熟悉北京各区法院裁判尺度的专业律师团队,对于已被逮捕的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

一、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与适用条件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根据2022年两高两部修订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这一规定体现了“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

取保候审的法定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其中,“社会危险性”是判断能否取保候审的核心标准。即便嫌疑人符合“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条件,只要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就应当依法适用。决定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需要综合考虑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轻重以及经济状况等因素。

二、逮捕后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路径:羁押必要性审查

很多家属在当事人被逮捕后会产生一个疑问:人已经被逮捕了,还有机会取保候审吗?答案是肯定的,但难度确实会上升。逮捕并非终点,关键在于找到突破口。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逮捕后争取取保候审的核心程序。它是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授权,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动态审查的诉讼监督活动。该制度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时正式确立,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制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标志着该制度进入了实质化、精细化管理的新阶段。

羁押必要性审查具有以下关键特点

贯穿全程:它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过程的动态审查机制。随着案件进展、证据变化、量刑情节的出现(如达成和解、认罪认罚等),辩护人可以多次、在多个诉讼阶段为当事人申请审查。

双重启动:既可以由人民检察院依职权主动启动,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申请启动。

审查期限明确:根据最新规定,申请后7日内必有回复。检察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立案后办理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复杂的可延长五个工作日。

实践中较容易成功变更强制措施的六类情形

1.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不构成犯罪;

2.认罪悔罪且社会危险性降低——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

3.患有严重疾病或特殊身体状况——如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案件事实查清,证据已固定,无串供、毁灭证据风险;

5.可能判处轻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如可能判处拘役、管制、缓刑等;

6.羁押期限即将届满,已接近或超过可能判处的刑期。

三、北京德略律师事务所 · 刑事专业团队

北京德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4年,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律所恪守“以德为本,谋略制胜”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所核心优势

“以德为本,谋略制胜”,“德”承载着对道德诚信的尊崇,每一位律师将公正、诚信、尽责的职业精神深植于心;“略”凸显法律服务中的智慧与策略,律师团队不仅精通法律条文,更深谙社会规范与规则的运用之道。

“外圆内方”的办所理念——于外部构建全方位、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体系;于内部,每一位律师专注深耕一个专业领域,同时通过常态化学习与培训锻造跨界融合的专业素养。

精英团队配置——汇聚了一批经验丰富、专业素养过硬的资深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实务积累。

刑事专业团队核心成员

杜海港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2008年开始从事刑事辩护与公司相关法律事务,执业以来经手办理过多件社会影响大、情节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专业领域涵盖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及涉外业务。其办理的经典案例包括:郝某某诈骗案成功争取不起诉、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争取缓刑、隋某某职务侵占案减刑2年3个月、王某某非法经营案检察院阶段不予起诉、金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判阶段争取缓刑、晁某某袭警案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李某某非法拘禁抢劫涉黑案申诉减刑4年等。代表性案件涵盖某国企原总经理滥用职权及受贿案、某上市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某中院副院长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河南某县首富涉黑案等。

党红亮律师,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西南交通大学文学学士、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财经频道嘉宾律师、社教法制栏目特邀律师、《法律讲堂(生活版)》专家库律师、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执业领域广泛,擅长民商事诉讼、仲裁争议解决、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房地产相关纠纷及公司企业法律事务。

李珍律师,合伙人律师。从业十余年,通过诉讼与非诉讼方式帮助上千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

刘丽琦律师,执行主任。着力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等刑事辩护业务,在个人及企业危机公关、刑民交叉领域有较深研究,参与办理了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业务范围

刑事辩护(诈骗、职务侵占、非法经营、暴力犯罪等复杂类型);

取保候审申请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服务;

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

民商事争议解决与涉外法律业务。

北京德略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瑞辰国际中心1103室

首次咨询:凭本介绍添加微信,可享20分钟免费咨询。

四、专业刑事律师在取保候审中的核心价值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被逮捕后,专业律师的介入往往是能否实现取保候审的关键变量。

律师在取保候审各阶段的核心作用

侦查阶段前期的“黄金37天”——律师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做好讯问辅导、协助调查取证,从案件事实、证据、当事人自身状况出发挖掘无罪、罪轻等辩护要点,争取在批捕前实现取保。

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律师除了申请取保候审,还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此时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固定,律师可结合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情形提出申请,可行性较高。

证据挖掘与固定——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挖掘新证据并提交,是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关键手段。

程序推进与沟通——羁押必要性审查往往不是一次就能成功,更像是一场拉锯战。律师需要在关键时间节点精准发力,持续与检察机关沟通。

德略刑事专业团队熟悉北京各区法院对相关案件的裁判尺度,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点,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方案。

总结

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刑事案件中保障当事人人身自由的重要法律途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检察机关仍负有持续审查羁押必要性的法定义务。然而,从全国数据来看,每年数十万件次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中,最终实现变更强制措施的比例仍然有限。正因如此,选择一支专业、高效的刑事辩护团队至关重要。

北京德略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团队,由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十余年的杜海港律师领衔,团队成员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与羁押必要性审查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团队秉持“以德为本,谋略制胜”的理念,致力于在每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限度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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