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30 16:49:09 广西纪检监察网

  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来宾市纪委监委对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二级调研员覃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覃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至案发时未归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覃晓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大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把公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报中共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覃晓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覃晓简历

  覃晓,男,壮族,1968年4月出生,广西平南县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9.08—2002.08 忻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2.08—2002.11 忻城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2.11—2004.04 忻城县委常委;

  2004.04—2006.11 来宾华侨投资区党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06.11—2010.02 来宾华侨投资区党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0.02—2017.10 来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2017.10—2019.11 来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干部(正处长级);

  2019.11—2020.11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编辑:李华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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