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3 11:33:43 广西纪检监察网

  据来宾市监委消息:日前,来宾市监委对合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博特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张博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房产;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张博特身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缺失,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组织不忠诚,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生活腐化,不注重自身道德修养;擅权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报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监委决定给予张博特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博特简历

  张博特,男,汉族,1978年11月生,广西柳城县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200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7.09—2002.07 广西右江民族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生;

  2002.07—2004.03 合山市人民医院医师;

  2004.03—2006.06 合山市卫生局综合股股长;

  2006.06—2011.07 合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2011.07—2015.02 合山市卫生局局长;

  2015.02—2016.05 合山市旅游局局长;

  2016.05至今    合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编辑:李华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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