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12月31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梁晓华(女)为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覃家旺的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左 钢的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彭孟智(女)、李 阳为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
任命:
陈淑波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韦荷嫩(女)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黄忠任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秦 晨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韦绍航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忠任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编辑:西西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