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9月19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李全平为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韦红梅(女)的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任命:
李祖伟为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
任命:
韦礼奎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吴亚玲(女)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英(女)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黄志凡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韦兴惠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贺宁(女)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黄美秀(女)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王辉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韦礼奎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吴亚玲(女)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廖德旺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凤珍(女)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免去:
陆一鹏的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韦剑诚的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