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
免去韦朝永的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主任职务;
黎四龙同志任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副总经理;
姚金光同志任右江民族医学院院长;
免去黄伊同志(女)的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职务;
罗试坚同志任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主任;
覃拥灵同志任河池学院副院长;
韦兴文同志任河池学院总会计师;
黄伊同志(女)任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聘任黎敦满同志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免去董塔健同志的广西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退休;
叶露同志(女)任广西警察学院总会计师。
编辑:李华新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