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0 08:49:14 广西云客户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周红波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周红波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的请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孟辞去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肖孟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方芳辞去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方芳(女)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1年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雷震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

  钱健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于洁(女)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陆宁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方芳(女)的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蒋卫生的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

  决定任命:

  班忠柏为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农融的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任命:

  吴波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兰志才、蒋才忠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刘拥建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可心(女)、梁娴(女)、郝欣欣(女)、吴敏滔(女)、邓波、罗素梅(女)、周嫚(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袁宇飞(女)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五)

  任命:

  兰志才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白 勇为自治区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姜学庆为自治区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东平、秦浩原为自治区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曾升晖、韦小伟(女)、陆爱荣(女)、李 浩、吴倩筠(女)、方永智为自治区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文斌为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益忠、张 健为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罗耀邦、韦增法、覃签惠(女)为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时 娜(女)、严崚予(女)为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春红(女)为自治区漓东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蒋玉明、李运霁为自治区漓东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莫林芳(女)、赵留相为自治区漓东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金 蕾(女)、刘春玲(女)、李 凯、刘方军、廖 骞为自治区漓东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庆川为自治区钦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容 飞、代向红为自治区钦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廖兰辉为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潘庆韩为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郑万达为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潘 高、林立明为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孟耀军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周庆川、苏庆国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王荐辞去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编辑:李华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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