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出台《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决定》
5月30日、31日,中共重庆市委召开二届七次全会,专题研究“三农”工作。会议批准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决定》。
会议由市委常委会主持。黄镇东、王鸿举、刘志忠、姜异康、滕久明、邢元敏等出席了会议。
以工促农以城带乡
会议认为,《中共重庆市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决定》,将“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作为主题,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作为主线,这是因为新阶段应该也可能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因为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落实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是因为富裕农民、繁荣农村必须加快建立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是因为在税费改革和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后,农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转变基层党委和政府职能提出了新要求。
新农村建设三步走
会议强调,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相一致,全市新农村建设要按照“三阶段目标”分步推进。第一阶段到2007年,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初见成效,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20%。第二阶段到2010年,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00元,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40%。第三阶段到2020年,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大幅度提高,跟上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惠农政策含金量高
会议出台的部分政策,有着极高的含金量。例如,将对县以下“三农”金融业务增量的营业税以收支两条线、先征后返的方式,实行50%返还给相关金融机构的政策,鼓励贷款、保险与担保业务向“三农”倾斜。
2010年,我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将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全覆盖”;年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龙头企业将达到50户,上10亿元的龙头企业将达到10户;我市将完成培训30万骨干农民,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0万人等。